南莊鎮政府,各街道(dào)辦事處,區屬各單位,市駐禅單位:
為(wèi)加強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,根據《國務院關于加強文化遺産保護的(de)通知》(國發〔2005〕42号)和(hé)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(de)意見》(國辦發〔2005〕18号)文件的(de)要求,經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評審和(hé)社會公示,區人民政府同意将“扒草(cǎo)艇(湖湧)”等6個項目列入禅城區第五批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,并予以公布。
各鎮(街道(dào))、各有關單位要按照“保護為(wèi)主、搶救第一(yī)、合理(lǐ)利用、傳承發展”的(de)工作方針,切實做(zuò)好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和(hé)傳承工作。
附件:禅城區第五批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名錄
佛山市禅城區人民政府
2017年(nián)9月29日
(聯系人:任智斌 聯系電話:82341236 13923140314)